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定为三年。承租一年后,双方因故解除了合同。租赁之初,该公司按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发生了一笔大额支出,公司已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三年摊销,目前合同已解除,还有两年的支出未摊销,应该怎样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定为三年。承租一年后,双方因故解除了合同。租赁之初,该公司按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发生了一笔大额支出,公司已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三年摊销,目前合同已解除,还有两年的支出未摊销,应该怎样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