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或“41号公告”),首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名股实债”业务的税务处理问题做出了规定。自41号公告下发以来,实务界一直争论不断,有业内人士认为41号公告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的是“正能量”;也有人认为,因......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