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对辖区内某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税务稽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将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东股本,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违法行为,最后作出责令其补扣缴税款220余万元,罚款110余万元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经查实,该企业出于竞标的需要,急需将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由于股东自有资金不足,公司账上也没有足够的未分配利润,于是,该公司......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