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 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虽然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但是,会计上对此进行不同的......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此作了进一步解释,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 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和其他非正常损失。虽然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但是,会计上对此进行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