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纺织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棉花为主要原材料,然后加工成布匹再出售。棉花的主要来源是向供销社直接购入。该企业每年的棉花收购金额约为3000万元(含税),布匹销售收入4500万元(含税)。制造成本、销售税金及期间费用为3500万元。年应纳增值税计算如下:应纳税额=4500÷(1+17%)×17%-3000÷(1+13%)×13%=653.85-......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