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地税局在检查某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时发现,该企业未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直接把提取的12万元工会经费在税前给予扣除。当芗城区地税局指出该笔款项应补缴所得税时,该企业财务人员对此表示不解,认为只要提取的是工会经费,无需任何手续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地税局在检查某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时发现,该企业未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直接把提取的12万元工会经费在税前给予扣除。当芗城区地税局指出该笔款项应补缴所得税时,该企业财务人员对此表示不解,认为只要提取的是工会经费,无需任何手续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