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税制,关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对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提供不同税率的劳务及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应税消费品计算税额时,规定都是一致的,那就是从高适用税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这样,有利于保证税收收入,也促使纳税......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