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改革”为主旨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对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将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调整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新税法与原税法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企业应适......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