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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广告费应高度关注企业合法避税
发布日期:2008/2/25 来源: 编辑:Moon 阅读次数:1691次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5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对企业年度广告费支出,作出了不超过销售收入2%的限额规定,以防止企业无限制地将各种支出摊入广告费。然而,政策出台了,综合各方反映算一笔账后发现,限制企业广告投入比例,会引发企业避税及税负转移,并不一定能实现国家增加税收的初衷。

  对某些违规企业,用2%加以限制,某种程度上确实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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