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对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其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由此可见,对......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文件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对新华书店组建的发行集团或原新华书店改制而成的连锁经营企业,其县及县以下网点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由此可见,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