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纳税人某些特殊业务,同时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一般的纳税人都是采取将混合销售行为进行业务分拆(成立两家公司,一家负责增值税应税货物的生产,征收增值税;另一家负责提供非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方案。但上述纳税筹划方案对有些特殊业务并不适用:如果企业一味地照搬上述纳税筹划方案进行照葫芦画瓢,可能会出现筹划失败的情况发生。......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对于纳税人某些特殊业务,同时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一般的纳税人都是采取将混合销售行为进行业务分拆(成立两家公司,一家负责增值税应税货物的生产,征收增值税;另一家负责提供非应税劳务,征收营业税。)的纳税筹划方案。但上述纳税筹划方案对有些特殊业务并不适用:如果企业一味地照搬上述纳税筹划方案进行照葫芦画瓢,可能会出现筹划失败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