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利用这一政策,有的公司采取了如下的筹划方案,结果筹划不成,却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涉税风险。 ......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的规定,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利用这一政策,有的公司采取了如下的筹划方案,结果筹划不成,却为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