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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互相提供服务的纳税处理
发布日期:2010/4/29 来源: 编辑:Moon 阅读次数:4252次
 

    对于母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服务如何进行纳税处理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明确规定,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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