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财税37号文件”)的发布,新一轮营改增试点将在8月1日由部分省市扩大至全国范围。 按照财税37号文件规定,营改增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的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在几档税率中是最高的。所称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