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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2/9/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Gary 阅读次数:317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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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发[2002]184号)收悉。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应按照饲料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