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终于从40美元/桶上调至55美元/桶,但对三大石油公司来说,这并未达到它们的预期。本报获悉,三大石油公司在早期递交给主管部门的报告中所期望的起征点为70美元/桶。但主管部门认为上调力度“不宜过大”,因而被否。(1月15日《经济观察报》)
从“暴利税”(石油特别收益金)一出生,石油巨头们就开始穷尽一切手段,期望少缴税。去年7月份,随着资源税变革的大幕拉开,更增加了石油双雄游说的筹码,当时,有媒体报道,石油双雄提出,在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证后,将减征石油特别收益金,但权威人士随即表示,石油巨头的想法是一厢情愿,相关提案通过的概率微乎其微。
可五个月后,石油巨头的“一厢情愿”则变成了“美梦成真”,我们不能不惊羡石油巨头的强大博弈能力。
虽然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是板上钉钉无法改变的事实,但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更为关心的是,“暴利税”的具体用途与详细流向。按照《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和《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这部分收益一部分将返还给垄断石油巨头,用作成品油市场化定价尚未全部到位的成本,另一部分则用于受到油价上涨影响的弱势群体与公益性行业。
但从近几年信息披露的情况来看,“暴利税”是否专款专用,并用于补贴弱势群体与公益性行业,公众很难从公开渠道获得相关信息。其实,在国外,对于特殊行业征收“暴利税”,不仅要公开详细用途,具体到每一个项目,细化到每一笔金额,而且通过报纸和网络等平台,让公众可轻松查询到。譬如,英国在1997年对那些通过股票上市出售的公用事业公司一次性征收“暴利税”共计52亿英镑,职能部门通过网络和报刊,详细公布了补贴社会福利开支项目,甚至细化到每英镑的详细流向。
实际上,按照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精神,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必须向全社会公开使用情况。显然,作为一名普通纳税人,当然有权知晓石油“暴利税”,用在什么地方?都补贴了谁?这些问号,需要用公开和透明来拉直。
税款流向的公开与透明,是防范公共支出出现“跑偏”、权力寻租、效率低下等弊端的“杀手锏”,“暴利税”也不例外。当然除公开“暴利税”具体用途和流向外,更重要的是,要在石油“暴利税”使用与消费者补贴之间,架构起有效的对接机制,制定出“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特别是“暴利税”用于社会公共领域的合理法定比例,确保全体人民共同分享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