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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那些“糊涂账”去哪儿了
发布日期:2014/10/22 来源:财会信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5112次

   “费有几分能说清楚,还有几分是糊里又糊涂。税有几分是收入,还有几分是涩涩的酸楚。这就是税,说也说不清楚。这就是费,糊里又糊涂。”一首笔者改编的《糊涂的费》,唱出非税收入的尴尬与糊涂。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认为,非税收入总体来说包括两部分:由行政权力带来的规费,以及政府部门的产权和资产,比如土地、行政资产、自然资产等。
  国务院近期在《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依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加强非税收入分类预算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今年8月的财政部数据显示,中央和地方非税收入为1 822亿元,同比增长26.6%,超过财政收入整体增幅近20个百分点。其中,地方非税收入同比增幅从二季度六七月份的10%左右,猛增至24.7%。
  今年9月,地方对非税收入的依赖正在进一步加强,不少省市出台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甚至使用了“颗粒归仓”来形容非税收入的重要性。
  值得关注的是,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法律层级低,制度规定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征管、入库和使用不规范,违规罚则不明确;收缴流程难以保证及时、足额入库……目前,政府非税收入改革还存在诸多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也认为,当前非税收入存在着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他指出,有的基金项目一收就是好多年,收上来的钱到底是怎么用的,效果如何,还是一本“糊涂账”。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出台多年,可这些神秘资金的来源、去向情况,却依然和我们“躲猫猫”。记者近期梳理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在非税收入中的六大“糊涂账”,以飨读者。
  监管类
  NO.1 最重磅:土地出让金收入十三年近20万亿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后,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而且要加快推进“权力清单”公布,界定权力的边界,防止滥用权力。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些领域,比如像土地出让金收入、矿产权的转让等,要进行全面审计。
  日前,审计署介绍,全国将首次针对土地出让金展开大范围审计。
  据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全国土地出让价款从2001年的1 296亿元,到2013年首次超过4万亿元,13年间增长超过30倍,总额累计达19.4万多亿元。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地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据了地方财政“半壁江山”。去年,有些省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甚至超过税收收入。
  长期以来,各地土地出让金因收支明细处于公众监管视野之外、去向不明而饱受诟病。
  近年来,房地产行业“高歌猛进”,推动土地出让金“水涨船高”。梳理自2009年至2013年财政部公布数据发现,最近5年间,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总额达13.49万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三项占比超过八成。
  事实上,分散在国土、土地储备、财政等部门的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大多数属于“封闭运行”,导致违规不断、腐败滋生。除了偶尔接受审计调查外,巨额的土地出让金通常处于地方“自己管自己”状态,由此也滋生了做高成本、体外循环、侵占挪用、减免寻租等四大乱象。
  如何破解“土地出让金”乱象?刘尚希表示,应在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完善与地方财权事权匹配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提取比例,使土地出让收益逐渐从财政补充到公益基金的角色转变,降低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点评:如何把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解放出来,值得期待。
  NO.2最无奈:罚没收入成“肥肉”
  行政罚款是对企业或公民违反行政法规,扰乱行政秩序,依照法律进行的惩罚措施,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罚没收入也是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
  9月24日,《四川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也要加强规范征收管理,确保“颗粒归仓”。
  10月17日,广州所有市直预算部门要统一在本部门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或报刊等其它媒体公开本部门的2013年部门决算。同时,广州市财政局还增加了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让公众了解广州各部门非税收入的征缴情况,包括公众较为感兴趣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
  但是,部分地区对罚款收入提出了完成指标。“罚没指标”的本质就是对企业或公民违法预先设定了指标。当罚款成为行政机关眼中的“肥肉”,这实在让纳税人笑不出来。
  10月13日,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甚至与各项经费福利挂钩,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
  对此,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16日回应称,工商总局已责成河南省工商局迅速查明情况,立即予以纠正,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据介绍,为切实规范执法处罚行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商总局已于15日向各地工商局下发紧急通知,再次强调各级工商部门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下发和变相下发收费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挂钩。
  行政单位相关经费需要由向企业或个人强制收取的罚款返还来支撑,同时执法人员工资福利与罚款额挂钩,这必然会驱使执法人员和单位,将罚款作为执法的首要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
  业内人士就此评论称,“提前完成罚款指标,明显是对法治的嘲弄,是荒唐的行为。”
  点评:“罚没指标”堂而皇之地出现,其原因恐怕在于:罚没收入和非税收入的管理长期缺乏监督,甚至成为一些政府部门眼中的“肥肉”,并与员工福利待遇提升挂钩。
  民生类
  NO.3 最反对:民航发展基金收入过千亿 合理性及去向存疑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乘飞机旅行已经成为一些普通民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但一张机票中除了票价之外,还含有被称为“民航发展基金”的几十块钱。其中,国内航线为每人次50元,国际航线为90元。
  民航发展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取代原来对乘客征收的机场建设费以及对航空公司征收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资料显示,机场建设费首次征收始于1992年3月,1995年才获国务院批准。2004年9月由机场收取改为航空公司在机票中加收。2011年起免征支线飞机执飞国内支线航班的机场管理建设费。
  2012年,机场建设费终于取消,但却换了个民航发展基金的“马甲”。当年3月,财政部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将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为民航发展基金。其间,该项费用的征收截止日期则从2005年一再延长到2006年、2010年、2015年。对旅客的征收标准维持不变,执行期仍至2015年12月31日。
  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民航发展基金收入是231.26亿元,2013年该数字为252.63亿元。这笔收取长达20余年,收入过千亿的钱,从“收”到“支”都存在一些疑问。自机场建设费开始征收以来,就引发了各界的极大争议。人大代表、律师以及普通民众都纷纷要求取消这项收费。旅客坐飞机掏腰包,其实已经为民航的发展承担了责任,在机票外再掏一次钱,是在承担“双重责任”。面对这样一个征收依据不公开、现实理由不充分和欠缺透明度的收费,公众有权质疑。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工商联主席陈华伟就表示:“这么多年来,机场建设费累计收了逾千亿元,但从来没有公开过具体数据。这是一项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依据、最不公开透明、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不合理收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悖。”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也曾提交建议“取消机场建设费”。他认为,“临时性、克服困难式的政府性基金也该取消了。”
  记者也注意到,审计署近两年在对民航局的审计中发现,在使用民航发展基金的过程中存在种种违规现象,包括挪用资金用于办公基建、未批先建、变成上市公司收入等,凡此种种。
  业内人士称,向乘客收取民航发展基金,要么为民航发展基金专门立法,以取得乘客的理解;要么彻底取消该项收费,以减轻乘客负担。
  点评:民航发展基金不能征也糊涂,花也糊涂。如果取消存在重重阻力,那就应该确保支出明明白白。
  NO.4 最垄断:路桥费成了“糊涂账”
  “要想富,先修路”,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先行官的作用。但是,有些地方所谓修路建桥,却把着眼点放在收费致富上,甚至变着手法违规收费。
  很多路桥由承建企业负责路桥收费、运营,而站点设置与收费标准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并执行。多年来,一直无法澄清的路桥费成为“糊涂账”,被人质疑为“利益固化的樊篱”。
  江西南昌“休克”6年的路桥费重新开收,湖南长沙逾期不缴费就每日加罚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今年,全国多地曝出路桥费乱象,“死灰复燃式”收费、违规超期收费、“打包”收费、“滚雪球”收费等,这些也仅仅是“违规”路桥费的冰山一角,一些地方看似“顺理成章”的收费名义下隐藏着种种猫腻。
  在这些乱象之中,河北省政府因规定“本省客运车路桥费半价,歧视外地车”,更是成为了《反垄断法》实施六年来调查中首次涉及的行政机关。
  近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在一次节目录制时透露,下一阶段反垄断调查工作重点将有所转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和地方保护主义将是调查重点。许昆林称,日前,发改委接到了韩国大使馆的举报:河北对本地客运企业制定了优惠政策,过路过桥费打“对折”,只收半价,但其他省份跨省运输则无权享受这一优惠。
  当前对于城市道路、桥梁的收费时限、金额、方式,都是地方自行规定,每条路投资多少、贷款多少不公开,征收费用去向不明,路桥成了政府和企业的“摇钱树”。随意延长收费年数、变更公路性质、捆绑收费,造成去向不明的收费,成了一笔“糊涂账”。
  点评:何时让路桥费“糊涂账”能真正清晰起来?

  NO.5 最民生:每年数十亿元档案管理费去哪了
  保管档案,本应作为公共服务部门提供的公益服务,为何还要收取费用?收取的大量费用都花在何处?
  近年来,全国每年高校毕业生超过700万人,除了国家机关公务员、部分退役军人、部分残疾人、失业者,按规定,其余人都需要缴纳档案保管费,每人每年需缴费上百元。专家估算,全国200多个地级市,每个市每年收费少则数百上千万元,大城市动辄上亿元,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
  如此巨额的费用,去向却成了谜,目前尚无省份公开人事档案保管费的收支账目明细,从而引发公众热议。
  据了解,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届时档案管理费用将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具体的拨款方案仍在探讨中。但已收的档案管理费依然是笔“糊涂账”。
  10月15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税务发票工本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 “企业年度检验费”等67个项目被纳入《北京市2013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档案收费”也被纳入到取消名单之中。
  点评:档案管理费量小事大,关乎就业民生。减轻民众负担,可以从这里入手。
  涉企类
  NO.6 最压力:涉企收费成为“唐僧肉”

  一直以来,涉企收费都是笔糊涂账。国家曾三令五申要求各级政府进行清理、整治,而一些企业却感受不明显,少数地方甚至明降暗增,造成企业不堪重负。
  涉企收费存在着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整治难等问题,不少涉企收费项目没有一定的标准,缺乏规范性,收费的随意性很大,收多少基本上都是自己定。此外,不少地方的企业除了被监管部门收费,还要饱受中介服务机构的盘剥,原因就在于这些机构是挂靠在职能部门之下的,双方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被收费的企业因为处于被监管位置,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但除了乖乖交钱外,别无他法。
  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曾展示了这样一组数据:国家有关部门行政事业项收费有近200大项,大部分的收费项目下还派生出许多细项,一些企业缴纳的大小收费项目居然能达到上千个。由此可见,我们的企业背负着多么大的压力前行。
  涉企收费的“糊涂账”持续了很多年,归根到底是因为涉企收费连着某些部门、机构的利益。即便是到了今天,很多地方仍有一些部门和机构是靠着向企业收费来养人,这些部门和机构将企业视为自身的“提款机”和“唐僧肉”,想伸手就伸手,想割肉就割肉,丝毫不管企业是不是有活力,至于是否影响整体经济的活力更不在其考虑之列。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提出将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一系列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的“硬手段”,迈出了减轻企业负担的关键一步。国家将建立涉企收费清单,无疑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点评:好政策,看落实,盼执行。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开开心心创业。
  记者手记
  如何破解非税收入支出这笔“糊涂账”?

  非税收入去哪儿啦?在当前经济下行风险加剧,政府税收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非税收入增速却大大超过了税收收入的增速,也明显高于GDP的增速,这一现象值得担忧。
  事实上,政府收入的来源众多,包括税收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其他政府收入等。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不完整,政府的预算收入和支出必然会出现“糊涂账”。
  如何让广大纳税人痛痛快快地缴纳规费,政府明明白白地花钱,这是各级政府都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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