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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职业道德是注税行业安身立命之本
发布日期:2014/10/28 来源:财会信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824次

   2014年,是注册税务师“动荡”的一年。随着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被取消,关于注册税务师的发展、考试、管理等各种问题都亟待明确,近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下发《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就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问题进行了明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取消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后续工作作了原则性规定,以做好政策衔接和过渡工作。
  那么,在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后,注税行业面临着哪些挑战?如何进行注税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注册税务师立法应从哪些方面进行规范?注税行业下一步如何发展?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业界人士。
  取消注税职业资格是挑战也是机遇
  此次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将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修订相关制度文件,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将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表示,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注册税务师行业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李林军认为,将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由于理解和认识上的问题,使大家产生了一些迷茫和困扰。这些问题如果理解、处理不好,就可能自乱阵脚,对注税行业思想稳定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是机遇。如果我们正确理解、应对得当,就会给行业发展创造良好机遇。
  目前困扰注税行业发展的问题主要有:《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还有效,注册税务师的注册是否还能保留?涉税鉴证报告需2名注册税务师签字是否还有效?税务师事务所是否还能承担涉税鉴证业务?税务师事务所设立是否还需要3名注册税务师?新办税务师事务所的程序是否有变化?已通过注册税务师资格全部考试和部分考试科目的职业资格如何认定和衔接?等等。
  取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对注税行业发展来说,也是机遇。李林军表示,《国务院关于取消 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取消的只是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并非取消其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注册税务师行业;而且取消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并非否定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只是取消了税务机关对准入类资格的行政许可,却强化了行业协会对水平评价类资格的自律管理。”李林军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国务院部门依法制订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按照有序承接、规范管理、平稳过渡的原则,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职业道德建设是注税行业安身立命之本
  我国注税行业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年时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深化,注税行业的执业环境得到了不断优化,执业领域不断拓展,执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并逐步被社会所认可。但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要求,只在2006年中税协发布的《注税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简单提到,并无独立成文,注税行业始终缺少一部专门的职业道德方面的规范。
  在业界人士看来,随着我国注税业务发展的多元化,注册税务师及其从业人员只有具备了职业道德,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拥有一席之地。在这种情况下,建设一套规范整个注税行业内部,规范注税行业与服务对象、社会、国家、其他专业组织的职业道德规范就显得尤其迫切。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专家潘洪新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注册税务师这个职业来说,有两个方面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一是业务能力,二是在执业时保持公正和独立。
  “我在税务稽查时,会经常审阅注册税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等文书,从一些事务所已完成的税务审计中,依旧查出了涉税问题,有的甚至是大问题,而这其中的原因,一部分是业务水平问题,另外一个就是在执业时能否保持独立和公正的问题,业务水平问题占的比重要小些,大部分是因为执业时独立性和公正性出了问题,所以,对这个行业来说,职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要。不能严守职业道德去从事自己的工作,不仅会破坏税收环境,而且还会最终给受托人带来损失。”潘洪新说。
  此次《规范》从诚信执业、独立性和客观公正三个方面对注税行业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为注税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除此之外,《规范》还单列了专业能力和惩戒两章,进一步丰富完善注税行业职业道德的范畴。
  潘洪新建议,搞好注税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要两手抓,一方面要搞好日常教育,事务所或相关协会要定期不定期的对从业人员进行不同形式的教育,使从业人员能自觉的守规矩、照章办事。另一方面就是要按《规范》规定的惩戒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惩戒,这一点更为重要,否则,当不守规矩成为大家的普遍行为时,这个行业也就积重难返了。
  规范注税行业的发展,除了加强注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外,还应加强注税行业的立法建设。在潘洪新看来,注册行业的服务是特殊的,是保证税收征纳依法运行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对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和从业人员的准入做到有法可依,以保证税务中介机构和人员的权威性。注税行业立法时,应重点强调注册税务师没有依法保持执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制定法律时,还要对税务中介机构和人员的从业范围进行界定,对税务机关、纳税人、中介机构的工作范围和责任都进行明确,使中介机构能更好的开展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比如,诚信度良好的中介机构已完成的税务审计应得当税务机关的自动认可,不再同时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
  注税行业应把握机遇开拓新业务
  注税行业未来前景如何,是整个行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两年来,随着国家对注税行业的扶持和重视,注税行业发展环境相对宽松了许多。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支持税务师事务所等依法对企业财务、纳税情况、资本验资、交易行为等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依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也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对此,李林军表示,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将税务师事务所写入国务院行政法规和正式文件,说明国务院在取消一批职业资格准入许可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专业服务组织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不仅使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证等业务更具法律、制度依据,还将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领域进行了扩展。
  “国务院在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文件中都提到了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咨询、税务领域等,并且要求支持税务师事务所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对企业公示的信息开展核查等。未来两年即将推进的税制改革,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的改革,将会启动自然人涉税服务的巨大市场需求。”李林军说。
  对此,业界人士也表示,其实注税行业发展的前景还是比较乐观的,现在相关部门在积极制定各种政策扶持注税行业的发展,注税行业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注税的新业务会为注税整个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多机遇。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注册税务师应尽力完善自己的执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熟悉新业务的相关内容,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短评
  目前,一些注册税务师在工作中,的确存在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等有违职业道德的现象,在一些竞争压力面前不能保持注册税务师应有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规范》的下发,将意味着注税行业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
  就整个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来说,需要注册税务师提高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需要相关部门的扶持,也需要注册税务师加强行业自律。笔者相信,在各个部门的努力下,注税行业必将迎来新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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