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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详解投融资创新七领域 铁路投资保持高位
发布日期:2014/12/1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357次

   从经济增长、民生改善、长远战略等多方面来看,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12月8日就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欧鸿表示,意见的创新体现在5个方面,包括市场准入、投资运营机制、政府投资方式、融资方式和渠道、价格形成机制等。
  此前发布的意见针对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7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的吸引社会投资政策措施。
  欧鸿解释,选择这7个领域首先考虑到这些领域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还不够充分;其次是这些领域大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最后是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各地区正在加快推进7大类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意见选择的这些领域与重大工程基本对应。
  官方智囊人士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靠推进重大工程来改善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稳定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主流共识。从今年提出的几大战略来看,无论是新型城镇化还是“一路一带”都将以重大工程为先导,因此做好相关的政策完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保障。
  在具体解读意见创新的5个方面时,欧鸿称这些政策有利于创造平等投资机会、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路径、拓宽融资方式、优化政府投资的使用方式,并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
  例如,意见明确提出,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投资运营机制,积极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根据项目情况,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发展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可以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给予支持等。
  在意见提出的七大领域中,环保和交通方面的投融资政策尤为受到关注。政策暖风下,预计铁路投资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高位,作为较早研究引入外部资本的领域,铁路投融资仍鲜有突破。曾有不同层级的多名铁路人士均向本报表示铁路对投融资的迫切和困难。
  欧鸿表示,政府已经明确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和市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主要采取四方面新举措。
  这些举措包括用好基金平台,扩大资金来源;开放投资领域,创造平等机会;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推进综合开发,提高投资效益。
  本报记者梳理四方面的具体政策发现,包括铁路发展基金和土地综合开发等政策都已经公布,未来应该主要是落实。铁路系统人士昨日也对本报表示,铁路基金和土地开发都是重大的投融资突破性政策,如何尽快运作起来是目前的首要问题。
  此外,环保方面的投融资政策的创新力度也值得关注。欧鸿昨日表示,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排污权和碳配额交易,并支持民间资本采取私募方式设立用于环保产业的投资基金,支持环保项目采取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筹措投资资金。
  意见还对创新环保运营机制、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等进行了全面部署,并称要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稳妥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欧鸿称,很多地方在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环保领域方面已经成功实践,比如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火电、钢铁脱硫脱硝等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运营,在为环保工程实施有效筹集资金的同时,也带动了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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