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G20峰会)在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开幕。此次峰会上,中国全面加入了G20框架下国际反避税大行动。这意味着中国正通过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提升反避税水平,力堵跨国公司的避税通道。 11月25日,据路透社消息,因微软公司跨境逃税,中国已向微软补征了1.4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4亿元)的税款。11月23日,新华社以“避税与反避税:税务部门和跨国公司间的猫鼠博弈———从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说起”为题,披露了相关细节。这是国内第一起有关跨境避税的重大案件。 耐人寻味的是,新华社在报道中用“M公司”而未直指微软。颇具讽刺性的是,接近微软中国公司的人士,在向其证实时,该公司税务部人员竟佯装不知情并回答说“是麦当劳吧”。 微软公司11月26日还否认避税一事并称,关于微软在华业务,中国与美国税务当局2012年达成一项协议。此项协议是税务当局和纳税方避免争端以及解决双重课税问题的一种方式。 新华社报道称,虽然M公司实力强大,但令人蹊跷的是,它在中国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企业财务报表显示,除个别年度微利外,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6年累计亏损达20多亿元。 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累计亏损巨大,并不是因为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差,而是因为利润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给美国母公司,作为提供研发服务和技术支持的特许经营费用,也就是说中国子公司利润需至少超过目前的一半以上方能盈利。 在进行了大量论证后,我国税务部门指出其不合理性,并最终获得了美方的认可。最终,“M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补税及利息共计8.4亿元,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为中国增加税收1亿多元。 未来能增加税收1亿多元,对于中国诚然是件好事,但由此次事件折射出的税管漏洞,却值得警醒。目前在华的跨国公司数量并无确切权威数字,但最明了的是肯定不只微软这一家。因此,反避税工作目前在我国显得尤为迫切,且任重道远。 笔者认为,首先应完善我国的税收立法,清理和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如取消延期纳税,限制关联企业间通过转让价格进行避税,控制子公司海外经营利润长期滞留在避税地等。其次,应加强税收征管和调查。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部门应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审查、纳税检查、了解和熟悉公司的财务管理、审计以及发票管理等情况。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会计审计制度、所得税核定制度等。第三,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税务人员反避税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增加专业反避税人员的数量。第四,与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开展合作,发挥其在反避税方面的作用。第五,加强国际反避税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相信将来在反避税上取得成果并获得的税款增收,远比对百姓增税要来得合情、合理、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