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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4/2/10 来源:钱江晚报 编辑:Cherry 阅读次数:2510次

  公办养老机构是一床难求,民办养老机构是一人难求。造成这种局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民办养老机构由于成本、价格等原因,竞争不过公办养老机构。
  这种局面,有望得到改观。
  记者日前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杭州市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将通过用地、加大税费优惠支持力度、提高床位运营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来兴办养老机构。
  在用地方面,杭州提出,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将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的养老机构,相关部门将采取招拍挂出让或租赁方式来供地,并给予地价优惠政策。
  不光供地上给予倾斜,在税费优惠上,杭州给出的力度也更大了。经认定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此外,养老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燃气)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并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同时,床位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也要提高。
  另外,持证上岗的养老护理员,还将享受住房优惠。比如说,护理员(含外地户籍)持证上岗,在杭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累计服务时间满3年,并获得初级养老护理员以上证书的,可以向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公租房;累计服务时间满5年,并获得初级养老护理员以上证书的,可申请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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