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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5月起取消15种纳税人填报文书报
发布日期:2014/4/15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686次

  从5月1日起,国内纳税人办税时就不用再填写开具个人完税证明申请表、小额税款退税申请表等报表了。国家税务总局昨天(11日)发布《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宣布取消15种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报表。
  这次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取消了15个纳税人填报使用的涉税文书报表,以减轻纳税人负担。据了解,公告取消的15个文书报表包括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税务登记换证申请表、小额税款退税申请表、有奖发票兑奖申请表、发票真伪鉴定申请表、纳税申报方式认定申请表、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中国大陆公民(包括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外籍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自然人登记申请表、开具个人完税(费)证明申请表、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等。
  自2014年5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不得要求纳税人填报以上15个涉税文书报表。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着便民、务实、审慎的原则,税务总局还将对梳理的涉税文书报表进一步清理、优化,对于简并和取消的分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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