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12日表示,改革税制是下一步税改的目标之一,其主要思路就是优化税制结构,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高培勇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新常态新视野《全面深化改革研究书系》报告会”上做上述表示的。高培勇的新著《财税体制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这套书系15本书之一。 高培勇在书中表示,直接税是中国当前税制的“软肋”,下一步改革在稳定既有税负水平的条件下,要逐步降低来自间接税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增加来自直接税的税收收入比重。 这也就意味着,逐步降低来自企业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同时相应提升来自于居民个人缴纳的税收收入比重,从而变基本上由企业“独挑”税负变为由企业和居民个人“分担”税负。 高培勇认为,直接税比重的提高,是要以“稳定税负”为约束条件的,即直接税的提高要以间接税的减少为前提,两者宜同步操作,彼此呼应。 过去的税改大多都是伴随着税负增加 ,新一轮的财税改革将“稳定税负“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这在改革开放的这35年从来没有过。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中国宏观税负处于偏高状态和控制政府支出的迫切性。 相关测算显示:2013年,按照全口径的支出规模的大账(不仅是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还包括政府性基金等列在其他预算项下的支出),全部政府支出为219991.07亿元,占GDP的比重为38.66%。 高培勇认为,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联系起来,特别是与目前相对落后的财政支出管理水平相比较,这个水平的宏观税负绝对属于相对偏高的状态。 然而,高培勇也多次提醒一个基本的事实:不仅是在中国,而且在其他国家,政府支出规模历来都是难以控制的,几乎很少有成功削减政府支出规模的先例,唯一能够有所作为的仅在于控制政府支出的增幅。 稳定税负并不是减少税负,也不是增加税负,而是在既不减少也不增加宏观税负的前提下所能实现的“稳定”——即政府支出占GDP比重的数字稳定。 中国政府已经通过”营改增“来降低间接税比重,根据财政部长楼继伟公布的数据,整个”营改增“和增值税改革实现的减税规模可能达到9000亿。 高培勇称,这9000亿为增加直接税比重提供了空间。他认为当前有三条路径可用来提高直接税比重,分别是,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择机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这三种税都属于居民个人为纳税人的直接税。 就个税改革的方向而言,从现行对11个征税所得项目实行不同的计征办法分别征税逐步过渡到对大部分的征税项目实行统一的征税办法综合计税,对个人所得税税收规模来说是一种增税效应,而非减税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