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上市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向专业银行发放贷款所签合同征免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1993/5/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5718次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函发[1993]48号《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向专业银行季节性贷款及短期贷款的借据应否贴花的请示》收悉。你局反映的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向专业银行发放季节性贷款和短期临时性贷款所签的借据应否征收印花税问题,现批复如下: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我局[1988]国税地字030号、[1991]国税发155号文件的规定,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向专业银行发放的各种期限的贷款不能用于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借据应缴纳印花税。
  对上述贷款中的日拆性贷款(在此专指二十天内的贷款),由于其期限短,利息低,并且贷放和使用均有较强的政策性。因此,我们意见,对此类贷款所签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征收印花税。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企业上市
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上市业务探讨
企业上市资讯
股权投资资讯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