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下称“财税[2009]167号文”) <......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下称“财税[2009]16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