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一赠一组合销售商品的税务处理 税收规定: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
一、买一赠一组合销售商品的税务处理
税收规定: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此内容为收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