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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供需双方谈业绩预告制度
发布日期:2007/11/13 来源:新理财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2619次
 

    业绩预告的作用——从需求方分析

    业绩预告信息的需求方主要是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包括股东、潜在股东、债权人、政府和其他中介机构,其中最主要的是股东或潜在股东,而供给方是公司管理当局。不管是信息的需求方还是供给方,在搜集信息或提供信息时都要做成本效益分析。作为信息需求方的信息使用者,在选择信息时,首先看所提供的预测信息是否有用,而在会计领域评价信息的有用性有两种基本理论——信息观和契约观。

    (一)信息观和契约观

    信息观认为披露会计信息的目的,是帮助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表现在资本市场上,就是投资者做出买卖证券的反应。所以,当会计信息的披露引起股价(或成交量)变化时,则说明信息是具有内涵的,是有用的。

    契约观是从现代企业理论发展来的。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一种契约结合体,参与企业的各方为谋取自身的最大利益,往往会发生利益冲突。为了消除这种利益冲突,参与企业的各方就需要订立契约来协调各方的利益。会计信息被认为是一种契约成本,为订立契约的双方提供依据。

    (二)决策有用性和减少信息不对称

    由于契约代理关系的存在,作为信息供应者的管理当局和作为信息需求者的外部信息使用者显然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状态。通常企业管理当局比外部信息使用者更多地了解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因此在博弈关系中具有优势地位。而信息不对称还会引起两种机会主义行为:(1)道德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当局可能为了实现自身效用而损害投资者利益。(2)逆向选择。逆向选择的表现有两种: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可能造成市场价格的变化不能反映股票的真实价值,出高价的投资者会买到价高质次的股票;另一方面,通过私下途径可以事先知道内部信息的人,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使那些不知道信息的投资者成为受害者,加剧股市的动荡。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途径一个是激励约束,另一个就是充分公开信息以消除管理当局拥有的超级地位。

    信息观强调事前概念,要求信息披露应该提供有用信息,以减少管理当局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信息不对称,帮助投资者做出正确选择,业绩预告信息的披露正是基于信息观理论的要求。业绩预告是在定期财务数据报出前,由占据内部信息优势的公司管理当局对定期财务成果所做出的估计。如果这一信息比较准确,它对于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作用是非常显著的。

    契约观强调事后概念,即在订立或执行契约时利用会计信息中的历史信息而不是其预测信息。由于业绩预告信息属于预测数据,存在预测偏差,具有主观性和不确定性,本来不应使用这种理论来解释业绩预告的作用,但是如果管理当局公开披露其业绩预告,就会在无形中对管理当局产生约束力,管理当局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必然要考虑实际业绩与预测数出现重大偏差可能带来的损失;如果这种损失相对较大,管理当局自然会愿意采取某些对业绩有益、对股东有益的方式。所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业绩预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管理当局行为、降低道德风险的作用。

    对于信息的需求方——外部信息的使用者,特别是投资者来说,业绩预告能够起到决策有用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当然还要根据预告公布前后资本市场的表现来检验)。但是需求方还要考虑获得信息的成本。对于信息的需求方来说,其承担的成本主要有两部分:一个是政府监管部门承担的监管成本;另一个是现有股东承担的信息披露成本,信息披露的成本是由做出业绩预告的上市公司,也就是说,由公司的现有股东承担的,但是信息一旦公开,就成为一种公共品,其他信息者使用者,包括潜在的股东和债权人等,都会搭便车,无偿消费该信息。所以对于除现有股东以外的大多数外部信息使用者来说,显然业绩预告的收益要远远大于其成本,所以人们更注意业绩预告的社会价值。


    业绩预告的动力——从供应方分析

    业绩预告的供应方是公司的管理当局,其在做出是否发布业绩预告的选择时,同样面临着成本收益的权衡。但是对于不同类型的管理当局,支付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也是各不相同的。

    (一)业绩预增(或预盈)管理当局的成本效益分析

    1.业绩预增(或预盈)是管理当局发布业绩预告的动力。业绩的预增(或预盈),对于管理当局来说显然是一个好消息。在资本市场上公布这个利好消息所带来的收益,就是公司管理当局自愿披露业绩预告的动力。

   (1)业绩预告可以提升股价和交易量,间接降低再次融资时的资本成本。

   (2)业绩预告可以反收购、反兼并。当公司前期经营状况不佳,面临被兼并、被收购的局面时,发布业绩预增(或预盈)信息,管理当局可以重拾投资者的信任,继续保有对公司的管理权。这一点对于已经被ST、PT的公司尤为重要。

   (3)业绩预告有利于商业竞争。公布业绩预增(或预盈)信息传可以树立公司良好的业绩形象,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获得潜在的间接收益。

   (4)业绩预告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代理成本。盖博最早运用代理理论来解释公司管理人员自愿向外界披露预测信息的原因。他的研究表明,代理成本越大,公司管理当局越可能通过主动提供盈利预测来降低其代理成本。

   (5)业绩预告有助于提高管理者的报酬。如果业绩激励措施与股价挂钩,内幕交易的违轨成本又较大的情况下,业绩预告显然有助于提高管理当局的报酬。

    在发布业绩预告的五方面收益中,前三种来自于市场动力,后两种来自于契约动力。也就是说公司管理当局自愿公布利好消息的动力,一方面是看市场对利好消息是否有良好的股价支撑,另一方面也要看代理契约制定得是否合理。

    2.业绩预增(或预盈)管理当局发布业绩预告也必须支付一定的成本和费用,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部分。

    直接成本主要指与处理和发布信息有关的成本,包括:(1)预测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成本。(2)审计和传播成本。直接成本核算相对容易,因此不会产生成本的不确定性,又叫可计量成本。

    间接成本指由公司披露信息及其有关活动引起的成本,包括:(1)业绩预告可能引发的失信成本,企业一旦公布披露业绩预告信息后,管理当局为了达到预期目标,可能会采取短期行为;当企业未能实现业绩预告目标,会造成投资者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不信任,产生失信成本,还可能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业绩预告而导致的竞争劣势成本,它是由业绩预告的外部性带来的成本。公开的业绩预告信息被视为一项公共品,可以被竞争对手免费获得,向竞争对手披露不利的业绩预测、选择不当的时机披露或过分详尽地披露业绩预测的内容,将不可避免地泄露许多商业秘密,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所以,一般上市公司对于预告中业绩变动的理由表述都比较模糊。间接成本由于其难以准确地估计和计量,又叫不可计量成本。

    理论上,当业绩预告的效益大于成本时,公司就可能会披露业绩预告信息。所以,业绩预增(或预盈)的公司一般会自愿披露业绩预告,而获利能力较差、投资报酬率较低的公司往往不会主动给外界提供业绩预测信息。

    但是,已经掌握业绩预增(或预盈)信息的公司管理当局还有一个获利的机会——内幕交易。公司管理当局可能故意推迟业绩预告的时间或者发布虚假预测信息,坐庄打压股价乘机低价收购,待消息公布后再高价卖出,以此获得超额利益。这种超额收益是公司管理当局按规定发布业绩预告时所要承担的机会成本,它也是间接成本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业绩预警(或预亏)管理当局的成本效益分析

    业绩预警(或预亏),对于管理当局来说显然是一个坏消息。公布这样一个坏消息,上述公布好消息的成本仍然是存在的,但公布好消息带来的收益显然就不存在了。收益和成本的权衡结果,就可能会导致管理当局的逆向选择。

   (1)内幕交易。管理当局可能会利用其所预测的业绩信息,发布假消息,造成股价的大幅波动,以此赚取超额利润,来弥补由于业绩下滑对其业绩报酬的影响。

   (2)秘而不宣。管理当局对其所预测的不利信息非但不予披露,反而藏匿或者至少延迟披露,因为坏消息的披露会损害他们的名誉,带来报酬的降低。这两种情况在我国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实践中并不鲜见。

    一般来说,在竞争市场上,“无消息,即是坏消息”。如果管理层将有价值的信息藏而不报,投资者的反应是做“最坏的准备”,卖出股票或撤单。所以,当一个公司公布其业绩预测时,如果它的主要竞争对手保持沉默,投资者、客户和供应商会将这种沉默视为“坏”消息。即便是强制披露,上市公司如果拖延公布,市场的反映也是“凶多吉少”。这就是市场的监督作用。但是市场监督至少还有两个前提,一是投资者知道管理当局一直进行信息披露,如果在过去没有进行业绩预告的传统,显然市场也不能确知它现在是否发布预告了。在我国,上市公司没有发布业绩预告的传统,监管部门也没有强制要求所有公司必须发布业绩预告,显然这一前提是不具备的。二是投资者素质较高,能够对信息做出理性和正确的反映。若缺乏必要的前提条件,市场的监督作用显然也就失效了,管理当局披露业绩预测信息的动力明显是不足的。

    在强制披露情况下,如何防止业绩预警(或预亏)公司可能出现的内幕交易和秘而不宣呢?只有加大惩罚力度,使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远远高于收益。任何市场都会有违规违法的人,但如果他们知道冒险行为后面有一个很大的成本,要承担后果,他们就会警觉,逐渐自律起来。但是如果监管力度不够,内幕交易和秘而不宣等各种违规事件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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