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财政部关于铁路线路以外用地恢复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布日期:1991/7/1 来源:财政部 编辑:Linda 阅读次数:5406次
 

河南省财政厅:

  你厅[91]豫财农税字第24号《关于对铁路线路以外用地恢复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对铁路线路以外用地从1991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耕地占用税,我部1987年6月25日以[87]财农字第206号文颁发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属于1990年底前明确的上缴国家财政的各项规定范围。我部[91]财农税字第3号文件与铁财[1991]10号文件精神是一致的,各地应遵照执行。

  抄送:铁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