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国家税务局计划会计司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1990/7/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lily 阅读次数:5379次
 

国税函发[1990]731号《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有些地区反映文中“报表事项”规定不够明确,现补充如下:
  原通知中将《税收收入明细月报表》、《税收入库(上解)明细月报表》和《各项提退明细月报表》中“五、其它收入”下的“3.其它”改为“3.教育费附加”后,再在其后增设“4.其它”。另外,电月报的微机传送审核公式1改为:L1=L2+L77+L80+L81+L82+L84。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