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置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油气资产、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义务。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 —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
一般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预计未来发生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这样预计未来发生的弃置费用,分为本金和利息两部分,通过两种渠道在资产持有期间内计入损益,即计提折旧和计提利息。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在会计确认当期不允许税前抵扣,在实际支付时才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固定资产持有期间的暂时性差异。
例1某企业属于特殊行业,于20×9年1月31日购置特定设备一套,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预计使用寿命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设备于1月份交付使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在该设备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为此,预计弃置费用为10万元。
假设实际利率为6%,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根据有关资料计算弃置费用现值、年折旧额、弃置费用利息分担及所得税影响表和特定设备折旧及所得税影响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计算:弃置费用现值=100000×(P/ F,6%,5)=100000×0.747=74700(元)特定设备入账价值=1000000+74700=1074700(元)年折旧额=1074700÷5=214940(元)税前扣除年折旧额=1000000÷5=200000(元)
(2)会计分录:
①20×9年1月31日购入特定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特定设备 10747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预计负债—— —弃置费用 74700
②20×9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 197028
贷:累计折旧 197028
计提弃置费用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4109
贷:预计负债—— —弃置费用 4109
结转递延所得税,该企业在2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77672元,计税基础816667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100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5251元;预计负债账面价值78809元,计税基础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8809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9702元。弃置费用现值计入特定设备成本,比税法规定多计提折旧13695元,计提弃置费用利息4109元,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缴纳所得税。假设不考虑会计利润和其他调整事项(下同),当期所得税为:当期所得税=(会计利润±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0+13695+4109)×25%=4451(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9702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51
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4451
③2×10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 214940
贷:累计折旧 214940
计提弃置费用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4729
贷:预计负债—— —弃置费用 4729
结转递延所得税时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35
贷: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4917
例2沿用例1资料,某企业经过上述业务处理,截至2×14年1月31日有关账户账面余额为:固定资产—— —特定设备1074700元,累计折旧1074700元,预计负债—— —弃置费用100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0,递延所得税资产25000元。该企业于2×14年1月31日以银行存款支付弃置费用100000元,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转销固定资产—— —特定设备。要求,根据有关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支付弃置费用时
借:预计负债—— —弃置费用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结转递延所得税资产时
借: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 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000
(3)转销固定资产—— —特定设备时
借:累计折旧 1074700
贷:固定资产—— —特定设备 107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