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务总监网
服务产品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1
  • 2
当前位置:首页 >> CFO管理文摘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2/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Cherry 阅读次数:4476次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2个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及税务总局关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包括核定征收企业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规范性文件修订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分支机构名单管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第二、三条废止。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发生资产损失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办理;发生名单变化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一条第(一)项修订为: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第一条根据涉及的事项分别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6号公告施行时间执行;第二条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相关文章:
关于实施便利小微企业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2019-11-11]
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2019-02-03]
关于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 [2019-01-29]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01-19]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9-01-19]
关键字搜索:
CFO管理文摘
CFO职场
CFO商业观察
经营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与税务
更多>>
网站简介 | 网站帮助 | 服务产品 | 联系我们 | 防范电子发票重复报销软件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财务总监网(www.chinacfo.net)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64313号
电话:010-58401437 5840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