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中旬,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交易额接近500亿元,走出了初期遇冷的低谷。这对正准备将该试点扩大的央行等六部委而言,是一个好的推动时机。
此番试点扩大化有三层含义,一是广东、上海的试点企业扩大化;二是试点结算境外区域扩大化,即从港澳、东盟地区扩大到所有国家和地区;三是试点省市扩大化,在目前5城市的基础上,向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
记者近日获悉,涵盖上述内容的《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5月初由六部委下发,目前正处于全国征求意见阶段。知情人士称,汇总完意见并完善后,将争取尽快实施。
16省市“遍地开花”
5月中,以南方丝绸之路和中越友谊关而闻名的广西凭祥,正筹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只是国内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即将扩大所涉14个省市中的一个剪影。
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范围向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这包括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
其实,此番试点扩大的动向,央行副行长苏宁3月底在上海举行的长三角金融论坛上已有暗示。他当时称,目前全国有不少省市提出要加入试点,也都希望扩大试点的境外地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从苏宁讲话到5月初前述征求意见稿下发,仅仅月余时间。
2009年7月6日、7日,正式开启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只有上海、广州、深圳、东莞、珠海5个城市,试点企业合计也只有365家。这不仅让广东和上海感到“不过瘾”,更让其他省市垂涎三尺。
不过各方对此寄予无限期待时,3个月后央行公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仅为7000万元的数据,让市场大跌眼镜。截至2009年8月28日,广州试点企业人民币结算量中出口付款量仅占7%,尚不及同期进出口额的零头。2008年仅粤港进出口贸易额(含转口贸易)就达到4082.8亿美元。
此时产生了两个呼声。一是提升香港的人民币离岸中心地位,让外方企业集中于拥有五六百亿人民币流通量的香港交易,以解决外方企业的人民币来源问题,则人民币结算水到渠成。但开展人民币结算的深意并不限于香港,因此继续扩大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呼声被提上日程。
这一呼声对上海、广东而言,首先是试点企业扩大化。2009年9月中,上海第二批900多家试点企业名单上报;2010年2月,广东第二批3293家试点企业名单上报。其次是试点境外地区扩大化,而不仅限于中国港澳和东盟地区。再者,对其他省市而言,则是纷纷上书六部委,希望试点省市扩大化。
幸运的是,这三个扩大化的呼声都被采纳。征求意见稿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同时增加上海市和广东省的货物贸易出口试点企业数量,广东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限制试点城市。这意味着未进入首批试点的佛山等城市,即将加入。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称,在前述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限制试点城市,这意味着遍地开花日后将成为常态。不过,仍将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14个地区报送的试点企业名单需经六部委核定。
500亿结算额加速度
事实上,跨境贸易试点的扩大已不限于前述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按征求意见稿,新增加的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前已经试点的广东和上海以及吉林、黑龙江、西藏、新疆共20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征求意见稿同时称,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8个边境省(自治区)的所有企业,可以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并规定,2010年12月31日前的人民币结算办理退(免)税时需领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自2011年1月1日起,由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对此类贸易实行核注管理,不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
从5个试点城市到14个试点省市,再到20个试点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已经是全国一盘棋。而年初以来的结算量一改去年的遇冷颓势,则是试点扩大的一个从属原因。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1月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达到100多亿元。就个案而言,截至3月末,中银香港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交易量为20亿元,连同其他项目(如透过信用证代客付款安排)总量达到30亿元,这已较2009年12月末的3亿元激增了数倍。
来自央行渠道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5月中旬,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交易量已经达到近500亿元,其中拥有粤港贸易比较优势的广东占了绝大部分比例,广州、深圳合计约300亿元,上海近100亿元。
深圳某结算试点企业人士称,“我们已经尝到了人民币结算的甜头,现在用的多了。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减少2‰-3‰的兑换成本。”该企业结算的放大效应是,以广东省2009年出口总值的6111亿美元计,可节约兑换成本12亿-19亿美元。
“试点在14个省市扩大后,保守估计,结算额在两年时间左右达到数千亿是有可能的。”广东某金融分析人士称,“仅仅把港澳、东盟的人民币结算做好,也有数千亿的规模。这还不包括央行要把结算境外区域扩大到所有国家和地区。当然,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人民币结算的认可是个持续的过程。”
可参照的数据是,一季度,中国与东盟贸易额为629亿美元,同比增61%;内地与香港贸易额为436.8亿美元,同比上升29.1%;内地与台湾贸易额为314.4亿美元,同比上升72.7%。
事实上,结算试点扩大,意味着目前的500亿元结算额开始了加速度,而背后的远图则是大国货币国际化的加速。
2008年至2009年,与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尼、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签订650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货币互换协议,意在增加人民币的国际使用量和覆盖面,并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资金支持。在大国货币国际化的三阶段征程中,结算货币无疑是开启之举,但没有数万亿的结算额,何谈向投资货币、储备货币演进。再则,纵然此次的结算境外区域扩大到所有国家和地区,但基础还是在周边区域。人民币从准周边化到周边化,再到区域化及准国际化,最后才是人民币的真正国际化。
因此,成为结算货币和人民币周边化,是整个远图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