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国银监会获悉,截至2009年末,有42家城市商业银行在省内外设立分行115家,其中32家城商行跨省设立了分行。
城商行组建之初,出于防范风险考虑,只许在所在市(区)城区范围内设立分支行。2005年4月,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开业,成为首家跨省市异地设立分行的城商行。
对于城商行跨区域发展,监管部门表示持积极审慎态度,支持达到一定条件的城商行稳步推进跨区域工作。总体原则是:先省内,再经济紧密区,再跨较远省市。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对跨较远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审慎考虑:目标市场的竞争程度;市场的互补性;经验的可复制性,防止固有经验不同地域出现水土不服;风险的可管控性。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监管部门支持城商行向金融服务薄弱区域,尤其向地、县、集镇延伸。截至2009年底,已有48家城商行发起设立了64家村镇银行和4家贷款公司。
一些城商行董事长表示,跨区域经营为城商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比如经营规模扩大,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快,服务辐射功能增强。不过,随着管理半径的延伸,总行与分行机构的对应、地区薪酬差异、授权与风险控制不平衡、人才缺乏等,是必须认真面对的新问题。
对于未来城商行可能的发展层次,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认为,一是发展为全国性甚至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银行,但这种银行会很少。二是发展为区域性的银行,如在某个经济区域内具有服务网络和影响力,特别是定价权方面有较强影响力。三是专心做社区服务的小银行,业务范围集中在比较小的范围内,发挥地缘优势,深耕本地市场。四是发展为提供某类专业化特色产品的银行,如专门提供小企业融资、农村小额信贷、清算结算、贸易融资等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后三类将是我国城商行发展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