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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央各部门出国费差旅费等标准将修订
发布日期:2013/8/29 来源:新京报 编辑:Gary 阅读次数:2568次

    出国费、差旅费、培训费这些公众“雾里看花”的费用标准,将进行修订。

    昨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作了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楼继伟昨日表示,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2013年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重点是压减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同时,认真开展会议费、外宾接待费、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培训费、差旅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管理办法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释疑

    差旅费标准定在多少合适?

    目前处级干部150元/天;专家称标准制定应切合实际

    对于修订会议费、差旅费等标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这是当前全社会厉行勤俭节约大原则下的一个深化。

    事实上,这些方面以前也多有规定。比如,2007年1月实施的《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费用:副部级干部600元/人;司局级干部300元/人;处级及以下干部150元/天。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150元/天的标准在一些大城市已很难入住。在费用不够的情况下,支出普遍超标已成为现实。比如,审计署6月发布的审计报告就披露,有的部门一年超支出国费上千万元。

    曾康华认为,与其让这些规定变成一纸空文,不如修改标准,予以提高,与实际相符,然后严格管理,更能节约资金。在修订过程中,要注重监督机制的制定。

    职务消费规定为何又要改?

    专家称金融央企职务消费腐败较突出,急需完善制度

    2012年11月,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等联合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12条禁令,包括不得超标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不得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装修等。

    为何办法实施不久,财政部又提出要修订?

    对此,白景明表示,对规定修订并不意味着有问题,而是通过修订,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标准,让很多消费有据可依。

    曾康华表示,选定金融行业,是因为这是一个特殊领域。很多国有银行领导收入太高,跟普通员工和社会其他群体差距太大。同时,一些职务消费方面的腐败也比较突出,这些都急需制度规范和完善。更重要的是,要将制定的规定予以落实,要有很好的监督机制,不要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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