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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点刹":已发行13只新股被查
发布日期:2014/1/1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Gary 阅读次数:4789次

    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官方微博公告,将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抽查,并公布新股发行定价过程抽查第一批名单,涉及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这是证监会对1月14日市场流传的证监会将对新股进行全面核查传闻的正式回应。

    虽然证监会官方微博的口径是对新股发行定价过程进行抽查,不过,21世纪网发现,证监会实际是全面核查,其核查名单覆盖了截止到1月16日已发行待上市公司的11家主承销商。

    证监会公布的抽查名单中,13家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际大和证券、海通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

    而巧合的是,证监会公布的主承销商抽查名单中,除了中银国际证券和中金公司,其他11家主承销商均位列截止到1月16日已发行待上市的13只新股的主承销商名单。也就是说,截止到1月16日已发行待上市的新股大面积被查。

    新股大面积被查

    1月15日晚,证监会官方微博发布公告,根据1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抽查。同时,证监会公布新股发行定价过程抽查第一批名单,涉及44家机构询价对象及13家主承销商。

    这是证监会对1月14日有关证监会将核查全部51家拟上市公司传闻的正式回应。

    1月14日,市场传言称51家拟上市公司将全部接受证监会核查,而并不是证监会1月12日所公布的抽查,同时,全面核查将由证监会稽查大队主导。

    对于这一传言,21世纪网1月14日第一时间向相关保荐代表人进行了求证。有保荐代表人表示,在奥赛康事件后,近日证监会将对51家拟IPO公司做出核查要求,核查的主要内容是新股的定价过程。

    此后,证监会将全部核查拟上市新股的传言进一步发酵。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官方微博公告,将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抽查。

    而虽然证监会官方微博的口径是对新股发行定价过程进行抽查,不过,21世纪网发现,证监会实际是全面核查。

    公开资料显示,证监会公布的抽查名单中,13家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际大和证券、海通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和中银国际证券。

    而巧合的是,截止到1月16日,已发行待上市的13只新股的主承销商共有12家,分别为安信证券、东北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际大和证券、海通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齐鲁证券。

    两份名单相比较,证监会公布的主承销商抽查名单中,除了中银国际证券和中金公司,其他11家主承销商均位列截止到1月16日已发行待上市的13只新股的主承销商名单。也就是说,截止到1月16日已发行待上市的新股大面积被查。

    而中止发行的奥赛康,其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被证监会列为被核查的主承销商在情理之中。

    不过,光洋股份的主承销商齐鲁证券,虽然已发行,但是并未在证监会的主承销商核查名单上。

    新股发行问题不断

    而此次新股被抽查的背后,则是此次IPO开闸以来新股发行问题不断。

    IPO重启后,部分新股出现定价偏高和网下配售股份分配规则不明朗等现象,部分参与者出现了不规范行为。

    江苏奥赛康药业在1月10日网上申购当日突然紧急叫停,除了高市盈率、高股价和高募资问题外,还出现老股套现的问题。

    奥赛康的发行市盈率高达67倍。此次原计划在深圳创业板发行5546.6万股,其中新发股数为1186.25万股,控股股东南京奥赛康将转让老股4360.35万股。按72.99元人民币/股发行价计算,本次IPO全部募资额约40亿元,其中大股东转让套现就达32亿元左右。

    同时,有的新股询价过程中还出现承销商与部分网下投资者互通的情况,存在利用规则变相寻租也成为市场人士质疑的焦点,这一系列问题都成为监管层力推的新股市场化改革的挑战。

    为此,1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措施规定,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

    同时,证监会规定,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风险公告),每周至少发布次。

    此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中国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而1月15日晚证监会抽查新股发行的公告,无疑进一步加强了新股发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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