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19日公告,当天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由于2011、2012年连续两年虚增利润,被湖北证监局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湖北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长徐麟、总经理张金奎等15名高管处以3万-20万元罚款并警告。 湖北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为:公司2011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7542.58万元,公司实际亏损6989.59万元,而公司年报披露当年盈利552.99万元,公司2011年年报记载不实;公司2012年少结转成本、虚增利润1565.74万元,公司实际亏损1903.52万元,而公司年报披露当年亏损337.78万元,公司2012年年报记载不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