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续开出的巨额罚单表明,中国政府打击垄断的力度空前。不少外企怀疑中国政府的行动是针对外企。自8月份以来,已经有四家外国商业游说团体对中国的反垄断行动公开表示担忧。美国商会认为,中国的做法违反了WTO原则,有保护中国产业发展的嫌疑。9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和参加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的外国企业领袖对话时,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也对反垄断调查表示了疑问。 李克强表示,反垄断调查所涉及到的企业中,外国企业只占到10%。他再次强调,“这些措施绝不是针对某类企业,或者说是有选择性的。目的是要营造一个给企业松绑、宽松又可以公平竞争的环境。” 然而,中国欧盟商会表示,中国目前的打击垄断行动非常不透明,以致引发对动机的猜测,并且,中国打击垄断的结果表现为降价,这与反垄断的精神不符合,也浪费了教育市场参与者的机会。 一份充满忧虑的《建议书》 “中国目前的反垄断调查非常不透明,因此引发了外界对动机的猜测。”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在9月9日的《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14/2015》(下称“建议书”)发布会上表示,包括对GSK前CEO的刑事调查都缺乏透明性,这些案件都笼罩在神秘色彩中。他还认为,中国的反垄断欠缺法制和专业。 自从2011年11月开出首张反垄断罚单,国家发改委在反垄断上动作不断,先后对液晶面板、奶粉、黄金、白酒、药品、汽车、通信、保险、水泥、软件等行业巨头发起反垄断调查。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对12家日企罚款12.354亿元,三星等6家液晶面板企业被罚3.53亿元,茅台、五粮液(19.01, -0.02, -0.11%)共计被罚4.49亿元,洋奶粉案涉案企业被罚6.7亿元,一汽-大众因价格垄断被罚2.48亿元。责成吉林省物价局对吉林省内3家水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行为罚款共1.1439亿元。责成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共罚款3382.41万元。 目前,国家发改委称对高通的调查已经结束、马上进入处罚阶段,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9月10日称,在华受到反垄断调查的企业面临着监管机构的多种施压手段,称受到监管机构审查的企业被迫“认错”,在接受调查时没有律师陪同,没有被告知受调查理由就要做出表态。 “这种做法有悖中国推动法治努力和正当程序的条文和精神,也不符合国际惯例。”USCBC在报告中说道。USCBC表示,86%接受调查的企业表示对中国反垄断执法程序有些、或者非常关切。 路透社去年报道称,多家企业被监管机构警告在调查期间不许用外部律师。 “在欧洲,在法庭宣布之前,不会把嫌疑犯放在电视节目上,嫌疑犯在被证实有罪之前都是清白的。”伍德克对GSK前CEO的案件调查过程有很多看法。 而在8月份,在梅赛德斯·奔驰、奥迪和克莱斯勒宣布接受中国政府的调查后,中国欧盟商会发表了一份措词严厉的声明,称来自多个领域的企业向其反映,在未进行充分听证的前提下,有关部门通过带有恐吓性的行政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惩罚和治理。“完整的法定诉讼程序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诸如告知企业不要对调查者提出质疑和挑战,不要在审讯环节雇佣律师或求助其政府、所属商会等行为都与最佳讼程程序背道而驰。”声明中表示。 伍德克称,欧洲在反垄断调查完毕后会生成100~200页的报告,详细地解释调查的过程,“但是在中国,很遗憾在调查的早期,就匆匆地做出了2页纸的结论。” 据了解,在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的案例均例行公开,公众可随时进行详细查询。但中国的法律并没有强制公开执法信息,这直接引发外界对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力的质疑。中国欧盟商会在声明中表示,欧盟委员会在调查方面的过程透明性可为中国反垄断调查提供范例。调查必须不对结果做任何预判,接受调查的企业也必须被保障充分享有辩护的权利。 一些被调查的企业被约谈后,会主动降价。比如,戴姆勒公司旗下的品牌梅赛德斯将零件的平均价格下调了15%。菲亚特公司所有的克莱斯勒将零件价格下调了20%,并将大切诺基SRT8的价格削减了一万多美元。 这常常给人中国的行动收到“立竿见影”的成果。但是,伍德克却对此多有诟病。“最近的调查看起来是希望把价格降下来,但是《反垄断法》的精神是进一步引入竞争,打击卡特尔和其他经济合同组织形式。这种案件调查浪费了教育市场参与者的宝贵机会。” 另一件让伍德克等外企代表感到遗憾的事情是,中国对反垄断的调查由发改委、工商总局、商务部三个政府部门负责。工商总局主要针对企业“不公平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比如搭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国家发改委主要针对企业“涉及价格的垄断”进行调查;商务部针对的则是企业“并购行为”进行调查。 伍德克表示,中国欧盟商会曾经向国家发改委发出进行官方会谈的请求,但是国家发 改委目前决定不进行会面。8月24日在央视的《对话》节目中,伍德克和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主任张建平在主持人田薇的主持下进行了公开的讨论。 而外企的质疑还没有停止。伍德克表示,中国德国商会也在制定类似的建议书。 反垄断不分内外 面对外资企业的质疑,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强调,中国的反垄断执法均严格依据法定程序,且始终从垄断行为出发,完全公正透明,没有针对任何市场主体,更没有针对外资或境外企业。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查处企业及行业协会组织335家,其中外资企业33家,约占其查处企业总数的10%;内资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302家,约占90%。 工商部门立案查处涉及外资企业的案件2件,分别为微软公司涉嫌垄断案和利乐公司涉嫌垄断案,占其案件总数的5%;其他案件37件,案件当事人为中国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占其案件总数的95%。 不过,对于媒体呼声甚高的国内企业对石油炼油、电信通信等行业的垄断,至今未见有实质性的处罚。 中国欧盟商会和美国商会都认为,中国的政策打击了外企的投资热情。 “(最近的反垄断案)是否会影响商业投资有待观察,但情绪肯定降温。”伍德克表示。建议书称,中国如果不更大幅度和更快地推进改革,经济的黄金时代将要结束,中国将无法顺利进入下一个 阶段的发展。 中国美国商会9月2日发布的报告称, 接受调查的164家成员企业中将近半数认为它们成了“有选择性地、主观地实施”反垄断和食品安全等法规行为的靶子。报告还指出,中国正面临一种日益增强的风险,即“永久性失去作为一个令人向往的投资目的地的吸引力”。 不过,伍德克表示,欧洲企业在中国的投资下降,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增长和产能扩张放缓,企业找不到新的投资项目。“经济增长速度是两位数还是一位数,影响是不同的。欧洲的企业不是撤出了中国市场,只是来的少了。”伍德克称,其他市场的利润表现良好,很多中国企业也在走向海外。 建议书称,市场准入仍是欧盟企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金融服务业、法律服务、质量安全服务等行业仍然限制或禁止外资进入,欧盟企业认为该项政策已不符合中国的发展现状。“如果欧盟企业能做他们想做的,那么欧盟企业在中国将能增加价值230亿欧元的商业活动。”伍德克表示。 中国欧盟商会表示,支持中国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机制来纠正市场缺陷,然而,该目标必须通过整体性的途径得以实现。自上而下对最终价格进行检查是一种途径,但是对造成产品高价的其他因素进行考察也同样重要。在目前反垄断调查聚焦的重点产业中,多种原因促成了偏高的市场价格。分销商和经销商对产品的加价、针对诸如奢侈品等的高关税以及为重复的认证和注册的费用成本,这些方面都不该被遗忘。 在汽车零部件工作组建议书中, 中国欧盟商会认为中国的法律法规对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的限制是导致中国汽车和零部件价格过高的重要原因。在民航工作组建议书中,中国欧盟商会认为中国民航总局的一些资质认证和国内航空公司、地勤公司对中国国内市场的垄断导致飞行成本过高。 |